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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南昌一建设集团违规占地建设路边案遭查处】南昌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因未取得土地使用批准而非法占用土地建设城南大道辅道,侵犯了相关土地管理法规,遭到南昌市自然资源局的严格处罚,须在六个月内退还占用土地,并支付罚款累计超过127万。
正文:
近日,南昌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因在未获得正规批准的情况下擅自超范围占用土地进行城南大道辅道项目的建设,被南昌市自然资源局予以行政处罚。该公司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于2010年7月开始使用青山湖区高新园区管委会佛塔村的土地,9304.42平方米,涵盖耕地、其他农用地、及未利用地。该项目于2011年10月完成,现场土地被硬化为道路。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南昌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因此必须承担法律责任。行政处罚包括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依照不同土地性质进行罚款,总计罚款金额达127604.52元。此外,还将没收非法占用土地上的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8205.02平方米。
作为行政处罚的一部分,该集团公司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退还土地,并将罚款金额汇入指定账户。这一严正的法律行动展现了政府对土地管理法规的坚定执行和对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小编点评:
在我国,土地资源作为国家和人民的宝贵财富,其合规使用至关重要。本案中,南昌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建设项目,不仅破坏了土地资源的合理规划与管理,也侵犯了公共利益和其他合法土地使用者的权益。这起案件的处理,不仅对当事公司起到了警示和教育作用,也给其他企业敲响了警钟,展示了政府对违法用地行为的严厉打击。这种坚决的执法行动对于维护土地管理秩序、促进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期望通过此案的曝光,能够让更多企业和个人认识到遵守土地管理法规的必要性,共同营造一个公平、合法、有序的土地使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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